公司治理
公司建立健全了“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的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行之有效的内控管理体系,确保公司规范动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的程序和规则进行,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机构和人员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和重大缺陷,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公司章程》包含投资者关系管理、纠纷解决等条款,能够保护股东与投资者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公司的治理机制能够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其合法权利。
1、2015年5月28日公司创立大会会议审议通过股份公司的章程。
2、2015年7月20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章程。
《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二条原:生产销售玻璃钢制品;
修改为:生产销售玻璃钢制品、新型增强纤维复合材料制品、汽车配件生产、脱硫脱硝脱氟耐蚀装备、非标设备及钢结构制造。
公司2015年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3次,监事会2次。董事会选举了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